厦门企业漏报年报被列异常?补报后还要申请信用修复
本站发布: · 内容核阅:2026-09-26
企业年度报告通常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示。因漏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后还要按规定申请移出;厦门公布了信用修复便利措施,但企业并非自动移出。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其他列入原因需分别核对。厦门办理细节以登记机关最新要求为准。
政策或事件期间:年度报告公示期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厦门信用修复便利措施见2026年8月20日官方发布。
查看官方依据与发布日期 ↓先补齐年报,再处理异常名录
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报告。漏报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同年份漏报的,通常需要逐年补报。
补报解决的是年报信息缺失,不等于异常状态自动消除。企业还要向作出列入决定的登记机关申请移出,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年检查是否存在未报年度。
- 核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原因和作出决定的机关。
厦门办理有便利措施,但要看具体情形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公布的做法显示,因未按期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补报后申请信用修复时,符合条件的可免交审计报告;相关移出申请的办理时限也有优化。具体是否适用,仍要以企业的列入原因和登记机关审核为准。
厦门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相关便利措施与企业办理不是一回事。企业不要把“补报即可自动移出”当成通用规则,也不要忽略其他异常原因。
提交前做一次材料核对
建议先确认年报已成功公示,再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若企业同时存在住所失联、未公示即时信息等其他列入原因,应先分别完成整改。
信用修复完成后,重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名录状态已经更新,并保存补报记录、申请回执和处理结果。
- 确认补报年度完整,系统显示已公示。
- 按登记机关清单提交申请,不以新闻报道替代个案办理要求。
- 保留系统截图或回执,便于后续银行、客户或合作方核验。
官方来源
- 厦门信用修复跑出“加速度”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源发布:2026-08-20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来源发布:2024-03-10
本文为依据公开资料整理的普及性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企业的税务、法律或投资意见。政策适用取决于业务事实、所属期间及主管机关口径;办理前请核对现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