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股东分红,9月起怎么扣缴个税?
本站发布: · 内容核阅:2026-09-15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支付时应代扣代缴,并在次月15日内申报。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的外商投资企业及相关外籍个人,厦门企业同样适用;外籍法人股东、税收协定待遇等情形需另行核验。
政策或事件期间: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查看官方依据与发布日期 ↓这项政策适用于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厦门的外商投资企业同样需要关注。
这里说的是向外籍个人股东支付股息红利的场景,不是所有涉外收付款都按本公告处理。外籍法人股东、税收协定待遇、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及其他特殊安排,不能仅凭本文直接判断。
企业支付分红时要做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在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企业不能只完成银行付款,还要把股东身份、分红依据、扣缴金额和申报记录对应起来。
- 确认收款人是外籍个人还是境外企业,避免把不同股东类型混在一起处理。
- 核对利润分配决议、财务报表、应付股利及实际付款记录。
- 按支付时间安排次月15日前的扣缴申报,不要用董事会决议日期替代实际支付日期。
- 留存扣缴申报、完税凭证及与分红相关的公司内部文件。
如果企业没有代扣怎么办
公告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所得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如果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则应按通知期限办理。对企业来说,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做扣缴管理,支付前仍应先判断扣缴义务和申报节点。
厦门企业的准备清单
如果公司存在外籍股东或计划向境外个人分配利润,建议在分红决策前先把股东身份、所得性质、支付路径和申报口径交给财税人员复核。本文只解读公告的国内法基本规则,涉及税收协定或特殊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官方来源
- 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来源发布:2026-09-01
-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最新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 来源发布:2026-09-15
本文为依据公开资料整理的普及性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企业的税务、法律或投资意见。政策适用取决于业务事实、所属期间及主管机关口径;办理前请核对现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