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1%优惠:2026年哪些业务不能直接套用?
本站发布: · 内容核阅:2026-09-11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需要同时看期间、纳税人身份和具体交易。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套用一般经营业务的1%优惠条款。
先分清优惠范围,不只记住一个数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增值税优惠衔接规定明确,在2026年至2027年的适用期间内,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可享受由3%减至1%的征收优惠。但相关条款排除了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出租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能仅凭“小规模”身份就给所有业务统一套用。
这并不等于上述被排除业务一定没有其他政策,而是它们需要按各自适用规定另行判断。同一家企业有不同性质的收入时,也不宜只按主营业务名称做一个笼统结论。
办理前,把这三类资料准备清楚
以下是君会发整理资料时建议关注的项目,不是主管机关要求的统一材料清单。先把事实整理完整,再判断如何申报,通常比先问“能不能按1%”更有效。
- 核对纳税人身份、业务发生期间,以及是否涉及纳税人身份变化。
- 按交易性质整理合同、收入明细和相关票据,单独标识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事项。
- 说明已经开票、尚未开票及需要预缴的实际情况,避免只看开票金额就作结论。
厦门企业如何使用这条信息
本文引用的是全国性规定,并非厦门另行出台的地方优惠。企业如有多种业务或历史申报差异,可先形成分类清单,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或受托财税人员说明具体事实;不要把本文当成对某笔交易税额的直接认定。
官方来源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网站转载) · 来源发布:2026-01-30
本文为依据公开资料整理的普及性信息,不构成针对特定企业的税务、法律或投资意见。政策适用取决于业务事实、所属期间及主管机关口径;办理前请核对现行规定。
